煙臺春節很多區域是不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但是如果大家有需求還是可以燃放,不過一般都是在春節固定了幾天的時間燃放,大家也是可以關注一下煙花燃放的情況的。
煙臺市
關于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新春佳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大家習慣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春節期間集中大量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容易造成城市空氣質量迅速惡化,嚴重影響居民身體健康,而且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為倡導文明新風,減少污染,杜絕火災等事故的發生,讓大家過一個喜慶、平安、健康的春節,我們倡議:
一、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違規運輸、儲存、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積極愛護市容環境,維護城市秩序,爭做文明市民和守法市民。
二、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進入新時代,崇尚新風尚,堅持“厲行節約、告別陋習”,以電子爆竹、喜慶音樂、懸掛燈籠等更加安全、更加環保的方式取代傳統的燃放煙花爆竹,大力營造文明、守法、低碳、綠色、環保的社會新風尚。
三、宣傳引導,從身邊做起。全體市民尤其是黨員同志,要積極宣傳和倡導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勸導家人、鄰里和親友響應倡議,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共同守護生態環境。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煙花爆竹,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為建設安全煙臺、健康煙臺、美麗煙臺做出自己的貢獻,共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潔凈的春節。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要求:
限放區域
(一)芝罘區;
(二)福山區的煙臺高新技術產業區福山園、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三)萊山區的萊山經濟開發區、萊山街道、解甲莊街道、初家街道、黃海路街道、濱海路街道;
(四)牟平區的牟平經濟開發區、養馬島旅游度假區、寧海街道、文化街道;
(五)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福萊山街道、古現街道;
(六)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七)昆崳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限放時間
(一)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二)重污染天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限放區域內零售規定
(一)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農歷臘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間,可以設置零售網點銷售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零售。
法律責任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五百元的罰款;拒不停止燃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在禁售時間零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無證批發經營和零售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
牟平區
依照《煙臺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要求,2021年,牟平城區繼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希望廣大市民嚴格遵守限放規定,在限定時間、限定區域內燃放,文明低碳過大年。
尤其是賓館飯店經營業主,要自覺遵守限放規定;在接受婚宴預定時,要與預定者簽訂包含禁放煙花爆竹的協議,告知宴請者不得在賓館飯店門口燃放煙花爆竹。對發現不遵守燃放規定的,請撥打舉報電話110。
限制燃放區域
原牟平經濟開發區區域、養馬島旅游度假區、寧海街道、文化街道。
限制燃放時間
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燃放煙花爆竹。
其它時間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區域內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500元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或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處罰。
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
2021年2月
福山區
根據《煙臺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
福山區限放范圍:
煙臺高新技術產業區福山園、清洋街道、福新街道。
限放時間:
限放區內,只有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禁止在下列區域或者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黨政機關、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
(二)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地下管道、窨井;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屋頂、陽臺、窗口;
(四)車站、碼頭、飛機場、賓館、酒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設施、宗教活動場所;
(五)輸變電、燃氣、燃油等能源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大型倉庫、停車場;
(七)景區、林地、綠地;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或者場所。
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屬地管理或者責任范圍內劃定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并制定公約,組織監督實施。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對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村(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賓館、酒店等單位,對屬地管理或者責任范圍內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及時予以勸阻;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舉報。
燃放注意事項
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
(二)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向外拋擲;
(三)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煙花爆竹購買和銷售規定
銷售資質: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銷售時間:
農歷臘月十五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間,可以設置零售網點銷售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零售。
法律責任
1、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五百元的罰款;拒不停止燃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在禁售時間零售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并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無證批發經營和零售經營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和違法所得。
招遠市
2021年1月,招遠市人民政府頒布規定,城區禁放煙花爆竹。
禁放區域:普照路(原文三線)以北、西外環(黃金閣向北道路)以 東、鑫匯路(陽光家苑、玲瓏佳苑以北第一條干道,玲瓏路以北第一條干道)以南、金龍路(原大秦家轉盤南北干道)以西。禁放區域范圍內全年禁放,鼓勵禁放區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減少燃放。
違規處罰: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拒不停止燃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舉報電話:110
萊州市
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議
1、空氣污染
煙花爆竹產生的二氧化碳、微粒等物質會造成空氣污染指數嚴重超標。長時間在這樣的空氣中呼吸,會引發支氣管炎、肺炎、肺氣腫等疾病,對于一些患有腦血栓、冠心病等病癥的老人也會造成嚴重的威脅。
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金屬氯化物粉末和有害氣體會使空氣重度污染,PM2.5嚴重超標至數十倍,使霧霾加重。
2、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發出的噪音對我們的生理和心理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不僅會損害我們的聽力,還會損害人的心血管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難以靜養、病人膽顫心驚、小朋友無法安睡。
燃放時發出的突然巨響更容易誘發病人的心臟疾病等,造成嚴重的后果。
3、引發火災事故
城區建筑高樓林立,人口相對密集,燃放煙花爆竹時更易引發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4、引發傷人事故
小小的煙花爆竹如果燃放不當,同樣也可能產生巨大的傷害,尤其是對無知懵懂的小朋友!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小朋友傷亡的案例每年都有很多,更應該引起我們的警覺和重視。切莫因一時的娛樂和疏忽給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傷痛。
5、造成資源浪費
煙花爆竹的制作會浪費大量的資源。僅紙張一項,我國每年制造煙花爆竹就要消耗百萬噸。
6、增加人力負擔
每到春節,街頭巷尾堆積的鞭炮碎屑會大大加重城市環衛工人的工作量,不僅讓他們為清理這些垃圾付出更多的勞力和時間,更使他們難以與家人共渡一個安穩、團圓的新年。
對此,真誠地倡議:
一、以身作則,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二、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轉變節日慶祝方式,選擇低碳環保方式,盡量減輕空氣環境污染,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三、要健康,不要霧霾;要新鮮空氣,不要煙花爆竹,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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