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春節期間,有一部分區域是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也就是說在春節期間是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但是其他時間是禁止的,但是還有一些區域是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
2021年臺州煙花爆竹燃放時間
根據我市相關規定,今年春節期間,椒江區、黃巖區、路橋區全部行政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地區,允許在農歷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1年2月11日、2月12日、2月26日)燃放。
其他縣(市)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臨海: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七、正月初八、正月初九、正月十四、正月十五燃放。
溫嶺: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正月初四、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燃放。
玉環:允許在農歷十二月廿四至次年農歷正月十五燃放。
天臺:城區范圍為限放區域,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四、正月十八燃放。
仙居: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八、正月十四、正月十五燃放。
三門:城區范圍為限放區域,允許在農歷除夕前一天、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四燃放。
煙花爆竹禁限燃放區域
臺州全市以下這些地點100米范圍內是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禁燃區域: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范圍;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
(四)軍事設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宗教活動場所;
(七)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八)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九)機場凈空保護區內;
(十)商品交易市場和建筑工地;
(十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公布的其他地點。
臨海市禁燃區域

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核心保護范圍大致上就是圖中綠色區域。具體位置是東至 東湖路、大橋路,南、西至 靈江,北至 北固山、白云山麓。這一整個區域全年365天都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365天禁燃!365天禁燃!365天禁燃!
天臺縣限放區域

限放區域:天臺城區限制燃放區域為:東至螺溪、始豐六橋、莪園,南至新104國道、新62省道(唐宋崗頭紅綠燈處),西至下科山村(永昌路),北至三茅溪、寒山路(新60省道城關段,含天都花園、秀水山莊)。
銷售煙花爆竹相關規定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的布設,由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按照總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則,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征求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意見后確定。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建立煙花爆竹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煙花爆竹進貨日期、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和供貨者等內容,并留存 1 年備查。
違規處罰措施
若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遇到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市民也可以進行勸阻和舉報,有關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對舉報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
第一,燃放煙花爆竹對人體健康危害最為直接的就是會炸傷人的手、眼等暴露部位,引起急性外傷,并可能造成終身殘疾;
第二,燃放煙花爆竹時會產生大量SO2等有害氣體及金屬氧化物、碳粒等有害顆粒煙塵,對人的呼吸道產生嚴重損害,誘發或加重哮喘、支氣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第三,燃放煙花爆竹時所產生的巨大聲響是一種嚴重的噪聲污染,其噪聲高達135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耐受限度,容易造成人們聽力下降;
第四,燃放煙花爆竹不當極易引發火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根據浙江省臺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提供的數據,去年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期間,我市PM2.5等有關指標急劇上升,導致局部時段環境空氣污染。但隨著禁燃限放政策的實施及人民群眾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去年春節期間整體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優于往年。
-
昆山水之夢樂園
昆山水之夢樂園是
322 07-24 -
蘇州太湖國家濕地公園
蘇州太湖國家濕地
1496 07-24 -
甪直古鎮
甪直古鎮有著有悠
861 07-24 -
蘇州穹窿山萬鳥園景區
蘇州穹窿山萬鳥園
392 07-24 -
白居易紀念苑
白居易紀念苑又名
503 07-24 -
蘇州天平山風景名勝區
蘇州天平山風景名
1625 07-24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