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在很多地方都開始有了限行規定,不是為了針對大家,而是現在的車的確是越來越多,如果不有這些措施的話,會造成非常嚴重的擁擠,那么深圳機場周邊道路違停怎么處罰?快來看看吧。

2018深圳機場周邊道路違停怎么處罰
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分檔處罰標準
(一)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違停的,罰款1000元。
(二)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以外道路違停的,罰款500元(其中在人行道、人行橫道、黃方格、公共汽車站點違停的罰款1000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罰款2000元:
1.因違停導致交通事故,依法應當承擔事故責任的。
2.因違停引發道路阻塞、致使其它車輛無法通行的。
3.非因故障、事故等客觀原因,在高速公路違停的。
(其中非緊急情況下占用應急車道停車的,處3000元、記6分)
4.在交通繁忙路段違停,不服從管理指揮、拒不立即駛離的。
5.同一車輛、一年內在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違停,曾被記錄(處罰)3次及以上的。
(四)同時符合兩種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

據深圳交警通知,深圳機場周邊區域道路(包括廣深高速公路,機場南路、寶安大道、寶源路、領航一路及圍合區域內的市政道路)為嚴管區,嚴禁違停,同時將部分路段劃設為交通繁忙路段、設定分檔處罰標準、明確執法程序。
據悉,此次通告涉及的道路較之前有所增加,大家看仔細了。
機場周邊交通繁忙路段
下列道路、路段劃定為交通繁忙路段:
廣深高速公路鶴洲收費站南廣場、機場南路(含輔道)、空港八道、領航高架橋、空港二道、空港六道、領航一路、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航站四路,機場道、機場六道、機場七道全段、機場支一道。
上述路段除領航高架橋離港平臺部分允許上下人員(即停即走)外,其它路段嚴禁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

執法程序
在上述交通繁忙路段停放車輛或者臨時停車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取證并依法處罰;
在機場、口岸、碼頭、車站等禁停區域違法停放、臨時停車的,責令立即駛離并依法處罰;
在其他路段違停的,責令立即駛離,拒不駛離的依法取證后處罰。
違停車輛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將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點停放。
其它
本通告有效期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之前發布的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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