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經常有好些人在詢問我關于b1與b2是什么意思,這兩者之間有什么樣子的區別。了解到這些,才能更好的去申請適合自己的簽證。小編今天就花時間來討論一下,該如何去申請這兩種簽證呢!小編列出一下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B1簽證與B2簽證的區別:
B1簽證主要是用來發放給那些需要赴美從事短期商業項目的申請者,所謂的“項目”包括:赴美協商簽訂合同、參加美國會展、進行短期海外培訓,或是與其他商家或客戶方洽談具體業務等。
B2簽證主要是用來發放給那些飛往美國旅游的申請者,包括去游玩,以及探親訪友等。
這兩大簽證的共同之處在于:持有者都不能留在美國當地就業。
二、B1簽證與B2簽證的申請流程:
所以想要申請B1/B2簽證的申請者都應提前把申請材料全部準備好,以便在之后的面談環節加以出示證明。
申請材料具體有:
1.個人有效護照。所謂“無效護照”指的就是在距預計抵達美國前的六個月內已被損壞或過期的護照,包括已無空白的簽證頁,這就需要在面談前重新申請一本護照。
2.DS-160表格確認頁。記得注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聯系方式,將確認頁打印至A4紙上,在面談環節中需要出示認證。
3.一張個人照。半年內拍攝的2×2英寸正方白底彩色個人照,將照片貼在護照封面上。
4.攜帶簽證申請費收據原件。
5.以前帶有赴美簽證的護照,包括“無效護照”。
6.加以證明到期限務必回國的證據。必須一些來自家庭或單位的,對本人具有約束力的文件,可以幫助證明只在有限的時間內在當地短暫停留。
7.邀請信。假如是赴美探親訪友的話,則提供這類親友所發送的邀請信會對自己出國申請更有利。
8.資金證明。無論出國的目的如何,資金證明都是必須要提供的。
9.針對赴美進行商業活動者,對于這些信息的回答,還需思考清楚:訪問地區、訪問對象的身份、訪問所涉及的內容,及準備在當地購買哪些商品。
10.針對赴美探親者,應該提供能證明你與邀請人之間擁有真正親屬關系的相關材料,還要回答清楚親屬于美國居留的身份狀況。
B-1簽證簽發給赴美國短期商務和短期自費培訓者;B-2簽證簽發給赴美短期觀光和訪問的游客。"B-1" 簽證: B-1簽證適用于短期商務旅行。這包括合同談判,參加展覽和會議,短期培訓,以及和供應商與客戶的洽談。90天以下的短期培訓也可使用B-1簽證。
B-1簽證不適用于在美國工作。"B-2" 簽證: B-2 visa適用于觀光旅行,如觀光,探訪親友以及就醫。訪美期間不得工作。國土安全局一般準予父母用B1/B2簽證在美停留的時間為六個月,但是請注意任何的延期都將降低您今后獲得簽證的可能性。在美停留時間長達1年或更久時,我們將對您所宣稱的不打算放棄國外住所這一說法產生懷疑。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在美國以外擁有一處您不會遺棄的住所;
2、在美國僅作限定的短期停留;在逗留結束之后會離開美國;
3、而且有充足的資金支付此行所需費用。
需要申請人特別注意的是:根據1952年修訂的移民和國籍法案的214(b)條款,每個簽證申請人都被合法假定為具有移民傾向。除非申請人出示以上證明,使面談的簽證官確信這種假定可以被推翻,否則申請人不可獲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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