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小伙伴們注意了,現在兒童免費乘坐公交車和地鐵的政策有所變化,大家可以了解一下,還有關于可以上地鐵的代步工具,大家也可以看看有哪些,下面就隨著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
兒童乘車新變化
6歲以下兒童可免費搭乘公交地鐵
兒童免費搭乘公交地鐵的身高為1.3米
1名家長可攜帶2名免票兒童
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費帶兩名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乘車;所帶的兒童超過兩名的,按超過人數購票。身高超過1.3米且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須憑有效車票乘車。
哪些代步工具可上地鐵
折疊自行車可以進地鐵,且不區分攜帶時段,但要被完整包裝、總重量不超過30公斤,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米。
電瓶車、電動滑板等禁上地鐵!這類代步工具除了在站廳、站臺、車廂內容易磕碰到其他乘客外,其附帶的電池容量大,也容易引起冒煙、著火、爆炸。極易引起市民的恐慌,甚至出現各類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情況。因此,出于安全考慮,禁止乘客攜帶各類電動代步工具進入城市軌道交通區域。
而對于行動不便的乘客使用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車,在健康成年人陪同和運營單位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是可以進站乘車的。
禁止在車廂內進食
(嬰兒、病人除外)
地鐵車廂相對密封、人流量較大,空氣流通性較差,食物氣味容易放大,食物殘渣也容易亂掉,在列車內進食易對其他乘客造成困擾。且不同乘客對于,刺激性氣味食物的主觀認定不同,實際發生時易造成乘客糾紛。
但是充分考慮部分乘客(如低血糖患者、腸胃病患者、嬰幼兒等特殊乘客需要通過進食緩解不適)有實際進食需求,因而修改為“禁止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若乘客因趕時間、肚子餓等原因確有進食意愿,可選擇在列車外,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環境下進食。
增加對乘客的各類約束行為
禁止抽食電子煙
電子煙產生的煙霧與普通煙絲類似,同樣含有刺激性味道,容易影響其他乘客。因此為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保障公眾身體健康,進一步細化了禁煙管理要求。
禁止大聲喧嘩、彈奏樂器、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由于在地鐵車站、車廂內會播放到站服務指引、應急廣播等語音信息,如果乘客大聲喧嘩、彈奏樂器或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將會干擾和影響其他乘客清晰聽取相關指引廣播信息,以及在應急情況下的快速反應,存在公共安全隱患。
增加衣著行為約束
增加對赤腳、赤膊、衣冠不整和妝容裝扮容易引起他人不適或造成恐慌的行為約束。乘客在公共場所衣著得體是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行為的具體要求,且針對乘客打扮奇異、血腥等妝容進站造成其他乘客恐慌的實際情況,明確乘客不得有引起他人不適和恐慌的妝容、裝扮,也是保障公共交通安全服務的需要。
還增加了保障乘客安全的相關內容
公交車方面,明確乘客在車廂內不得有危及駕駛員行車安全和其他乘客人身安全的行為。
乘客有配合公共汽車、電車駕駛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對攜帶上車的、可疑的、可能危及車輛安全的行李或物件進行檢查的義務。
侮辱、毆打、傷害駕駛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違反規定要受處罰
構成違反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規定的,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處理;
侮辱、毆打、傷害駕駛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違反《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構成違反《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冒用他人證件、使用偽造證件乘車、霸占他人座位等妨礙公共交通秩序或者影響安全行駛的有關失信信息,按照《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6號)規定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依法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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