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除武漢以外的其他省市已經陸續開始有序的進行解封了,并且發放了綠碼通行證,這樣大家憑借綠碼既可以完成同行。許多滯留在外地的人也能夠進入武漢了。對此各市也發布了具體的返漢流程和要求。
1、孝感
憑“綠碼”或現居住地村(社區)出具的個人健康證明、目的地接收證明,接受卡口查驗,測溫正常后通行。
2、咸寧
除“四類人員”外,需離咸前往省內其他市州人員,持湖北“健康碼”綠碼,經高速公路查驗點核碼、測溫后,由高速公路查驗點現場辦理臨時電子通行證予以通行。
3、荊州
省內跨市州出行的,通過“湖北交管”向現所在地縣(市、區)申報,人員接收證明由到達地單位或村(社區)出具,健康證明欄提交“綠碼”。
4、鄂州
當事人自備車輛——在小區(灣組)卡口填寫誠信承諾書——社區(村)核對匯總信息——社區(村)通知當事人出發——當事人憑誠信承諾書可通行市內卡口——高速卡口查驗誠信承諾書,測溫登記后放行。
5、天門
赴省內高風險地區的村(居)民,憑湖北“健康碼”綠碼,遵循當地防控指揮部規定,通行普通公路,“點對點”直達。
6、恩施
必需返崗人員的健康碼審批流程為:
①州內外用人單位向所在地縣市指揮部提出返崗人員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用人單位通知必需返崗人員申領健康碼。
②縣市指揮部將審核后的返崗人員名單上報所在市州指揮部,市州指揮部匯總后報省指揮部交通保障專班。由省指揮部將匯總名單逐級轉交至返崗人員現住地縣市指揮部。
③返崗人員現住地縣市指揮部通過湖北省電子政務外網訪問省大數據能力平臺,查詢相關人員健康狀況,負責出具隔離滿14天的健康證明,并逐級反饋至省政務管理辦公室。由省政務管理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健康碼。
④離開本市前往省內其他地區,經國(省、縣、鄉)道出行的人員,憑“綠碼”或健康監測證明通行;經高速公路出行的人員,憑“綠碼”或健康監測證明,并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的車輛通行證通行。
7、潛江
省域內離潛人員憑湖北健康碼“綠碼”或健康監測證明從普通公路防控點掃碼、測溫后通行。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保障專班批準的車輛,可以從高速公路通行。
8、十堰
允許在堰人員省內出行,省內市外人員(高風險地區除外)返堰,憑身份證、湖北省健康碼“綠碼”或居住地社區(村)居家14天健康監測證明,通過“十堰e出行”申請批準后通行,允許上高速通行,但不得繞行它處、不得在高風險地區停留,到達目的地后,第一時間向目的地社區(村)報備。
9、仙桃
離仙前往省內其他市州人員,持湖北“健康碼”(或仙桃“一碼通”)綠碼經管控點查驗、登記、測溫后予以通行。
10、黃岡
省內出行,遵守目的地通行規定辦理出行手續。中、低風險地區人員離黃,憑健康碼“綠碼”,經市際、縣際防疫卡點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后放行。高風險地區人員離黃,憑健康碼“綠碼”,可以與省內流入地采取“點對點、一站式”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經市際、縣際防疫卡點驗碼、登記、測溫正常后放行。高速公路憑電子通行證出行。“點對點、一站式”運輸車輛,可向縣級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揮部申請辦理電子通行證。其他自駕車輛不得駛入高速公路。
11、荊門
需離荊前往省內其他市州人員,持湖北健康碼“綠碼”或現居住地村(社區)出具的個人健康監測證明,走普通公路可以單程流動。
12、隨州
隨州返武漢的人員需填寫“在外人員返鄂返漢申請表”及本人居住武漢社區接收證明、武漢單位接收證明上交本人居住社區,審核通過后方可通行。
13、襄陽
襄陽憑借當日“綠碼”,審核通過的返漢申請表、健康證明、目的地接收證明。經高速公路查驗點核碼、測溫后通過后方可通行。
14、黃石
黃石市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注明出行人員身份、人數、車牌照、去向和事由等情況,蓋單位公章),經所在縣(市、區)防疫指揮部篩查確認后出具證明,各交通管控點予以查驗登記放行。
15、宜昌
宜昌市憑借單位證明、車輛通行證、健康證明等前往區交警大隊,復印單位證明、身份證件以及車輛拍照。高速入口按照卡口查驗人員提示,查看身份證,返漢申請,量體溫,檢查車輛攜帶物,通過后方可通行返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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