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市民李先生在手機上查詢車輛的電子眼記錄,發現多了一條記錄:10月28日,在武昌解放路自由路路口,他駕駛的車輛因為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被電子眼抓拍,記3分,罰款100元。
武漢禮讓行人違法地匯總:http://m.cqhongluan.cn/news/8072.html
李先生很納悶也有點委屈:“之前從沒有過類似的違法,所以過斑馬線時沒注意,難道才開始抓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為了確保車輛行駛安全和行人生命財產安全,機動車在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或非機動車通過時,應主動停車讓行,然后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通過。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將面臨罰款100元、扣3分的處罰。
武漢“禮讓行人”抓拍系統9月已面世,車不讓行人將被曝光受罰




8月份江漢區未禮讓行人的車輛牌照和當時的圖片實時顯示在路口上方的屏幕上。
如果因為害怕被抓拍,機動車一直讓行人,行人又連綿不絕,永遠都過不去路口怎么辦?
交管部門表示,對于這個問題也曾專門研究,因此在高峰時期不抓拍此類違法,由交警或協管員疏導交通,只在平峰時段、有禮讓的條件下抓拍,同時交警也表示,處罰并不是目的,禮讓斑馬線并不是只是司機的事,行人也視情況等待通過,有信號燈的路口按照信號燈通行,在路口形成禮讓文明的氛圍。
法律依據
代碼:13570,罰款100元,扣3分。
違反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禮讓。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九條第(七)項: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100元罰款:(七)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或者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
6張圖讀懂如何讓行






武漢將加裝200個"電子眼" 抓拍機動車未禮讓行人
近期武漢交警公布9月1日至10月31日,電子抓拍機動車未禮讓行人違法行為排名前十名的路口、路段。排名第一的路口為張之洞路(解放路路口至花堤街路口),該路口日均抓拍100余起。
據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幾個月來,武漢交警根據公安部《人行橫道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監測記錄系統通用技術條件》的標準,不斷完善機動車未禮讓行人違法行為電子抓拍系統,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電子抓拍,并進行了大力宣傳。
交管部門大數據分析顯示,從8月份起,武漢市未發生因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不讓行引發的死亡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起數呈明顯下降。下一步,還將在200個路口、路段加裝機動車未禮讓行人違法行為的抓拍設備。請廣大駕駛員朋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通行,文明禮讓行人,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不禮讓行人違法路段排名(20170901-20171031)
排名 轄區 道路名 路段名
1、武昌區 張之洞路 張之洞路(解放路路口至花堤街路口)
2、江漢區 青年路 青年路(常青路路口轉盤)
3、硚口區 京漢大道 利濟北路路口至崇仁路路口路段
4、江岸區 解放大道 臺北路路口
5、漢陽區 漢陽大道 鸚鵡大道路口至西橋路路口路段
6、青山區 沿港路 和平大道至紅鋼四街
7、江漢區 新華路 解放大道路口至銀松路路口
8、沌口開發區 春曉路 薔薇路路口路段至江城大道路口路段
9、漢陽區 鸚鵡大道 楊泗路路口至鸚鵡路路口路段
10、硚口區 崇仁路 京漢大道路口至解放大道路口路段
最后
希望所有司機在開車經過斑馬線前
能主動停車禮讓行人
如果您過馬路時被車禮讓
也希望您能對司機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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