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泰山景區,相信很多朋友都非常熟悉了,畢竟是國內非常知名的旅游景區。但是正因如此,有很多來泰山旅游的朋友,知道有一些其他方法進山之后,就不走正規路線了。就在昨天,泰山景區就發布了關于嚴禁經非游覽線路進山的公告,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公告
為加強泰山風景名勝區進山管理,嚴禁經非游覽線路進山,預防森林火災,保障泰山生態資源和游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泰山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條例》等法規規定,結合泰山風景名勝區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泰山中路盤道(紅門游覽路)、天外村游覽公路、桃花峪游覽公路等購票進山游覽線路及玉泉寺、普照寺、三陽觀等周邊景點游覽線路為泰山風景名勝區開放的游覽線路,進入開放游覽線路的單位或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做好防火、資源保護等工作。
二、其他進山入林線路及周邊相關區域為泰山風景名勝區非游覽線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非游覽線路進山游覽。
三、因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影視拍攝等活動,確需從非游覽線路進山的,須經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批準。經批準同意的,有關單位或個人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線路、范圍、時間、內容等組織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應向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說明。
四、泰山風景名勝區各屬地管理執法機構應加強巡查、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非游覽線路進山行為。駐山單位、住山居民和社會各界應自覺遵守進山管理規定,發現經非游覽線路進山的,應及時向屬地管理執法機構報告,屬地管理執法機構應及時勸阻、制止。
五、對未經批準擅自進入泰山風景名勝區的,由泰山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給予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在森林高火險期內,未經批準擅自進入高火險區活動的,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給予個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單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攜帶火種進入泰山風景名勝區的,依據《泰山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給予5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泰山景區管委會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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